明确答案:农产品在特定情况下是免税的。详细解释: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情况:当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时,通常是免税的。这是因为政策鼓励农业发展,为农业生产者减轻负担。例如,农民种植的谷物、蔬菜、水果等,在销售时往往能享受免税待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 对于农业生产者,包括公司和个人,销售的自产的农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这些条件通常包括符合相关的农业生产和销售的法律法规要求。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农业发展,降低农业生产者的税收负担。
农产品免税主要出现在农业生产者和符合相关条件的流通环节。在农业生产环节,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粮食等,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于农业生产资料,如农药、种子、农机具等,也有相应的免税政策。在流通环节,符合政策的农业企业销售农产品时,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减免。
个人所得税减免 在某些情况下,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可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关税优惠 农产品出口时通常能够享受关税的减免。对于出口农产品的企业,国家会给予一定的关税优惠政策,以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直接销售的农产品 对于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如蔬菜、水果、粮食等,国家在销售环节给予免税优惠。这部分农产品的销售不涉及加工环节,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特定种类的农业产品 除了常见的农作物,一些特定的农产品,如茶叶、烟草、畜产品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能享受免税待遇。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政办公区、生活区,以及商业餐饮娱乐等非直接为农产品交易提供服务的房产、土地,不属于本通知规定的优惠范围,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绿通执行最新免费标准,国务院发布了非常详细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该目录中把农产品按新鲜蔬菜、新鲜水果、活的畜禽、鲜活水产品、新鲜肉蛋奶类制品等进行划分;其展示可谓是一目了然。值得注意的是,只要目录中出现的农产品,才适用绿通最新免费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用地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延长,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至2023年12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和土地暂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