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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企业收购农产品(农产品收购用于加工13%)
发布时间: 2024-07-26 浏览: 22 人次

收购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农副产品有什么税收优惠?

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缴纳增值税,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根据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或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再者“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企业所得税、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 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什么是农产品加工企业

1、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的企业称之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如把小麦磨成面,用玉米加工饲料,用土豆、红薯加工淀粉,用苹果、梨、核桃等加工成饮料;把葡萄晒成干等等。

2、广义的农产品加工业是指以农、林、牧、渔产品及其加工品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狭义的农产品加工业是指以人工生产的农业物料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加工品为原料所进行的工业生产活动。

3、农产品加工业是对人工生产的农业物料进行工业加工的产业的总称。

4、属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业是从农业里面细分出去的一个产业。农产品加工业是指对粮棉油薯、肉禽蛋奶、果蔬茶菌、水产品、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等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和。

企业向农民直接收购农产品用于加工,进项税怎么算?是13%么,还是可以免...

所以,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准予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抵扣。

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农产品,取得免税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比如从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处购进蔬菜取得对方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置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第1款,农、养、林、牧、水产等行业的企业和个人,其初级农产品的增值税可以免征。农产品为《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所列的第一类农业产品。一般纳税人购入,按照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为什么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按照12%扣除?

此次税率调整,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产成品适用税率由17%下调至16%,我们总体考虑是征税率下调,退税率、扣除率均应同步下调,这样有利于下一步规范增值税制度,减少税收风险。因此将其扣除率也同步下调一个点,确定为12%。

这个加计扣除的政策在增值税税率下调后依旧适用。对于外购农产品用于深加工的,可以继续加计扣除2%。因此,在农产品计算抵扣税率10%的情况下,有了这个12%的扣除率。即: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具体政策是: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产成品适用税率由17%下调至16%。税率调整前相比,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加计扣除的力度是一样的,只是在10%的基础上加计2个百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为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农业生产者个人。根据发票进行抵扣。

税率调节指通过对不同产业、不同产品、不同企业以及不同税目、不同纳税人采用不同的税率实施的调节。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也是税收调节的核心手段。税率的高低,直接决定纳税人税收负担的轻重,体现税收调节的深度。不同的税率形式,实施调节的程度不同。